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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业内资讯 => 中美纺织品特保争端收官 ? 打印此页】 【返回
发布日期:[13.11.2005]    共阅[749]次
    迁延日久的中美纺织品争端终于在美国总统布什访华前夕“收官”。中美双方于11月8日就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。20多年来中国社会反响最大的贸易争端就此尘埃落定。   尽管协议详细条款尚待披露,但根据已经公布的内容来看,我方在协议覆盖面、基数、增长率等三大原则性问题上赢得了符合我方利益的结果,再加上美方承诺对协议外产品克制使用242条款,并对协议签署日之前因242条款设限个案造成的卡关货物立即放行,不计入协议量。虽然这份协议明显比中欧纺织品协议苛刻,但鉴于美国的实际情况以及我方处于242条款等不公平规则的约束下的现状,这份协议对我方而言仍不失为合理的结果。   这份协议能够达成,中国整体外交战略功不可没,从中也反映出美国对华经济对话新路线开始逐步落实:放弃过度依赖保护主义和汇率工具施加压力,通过诱导中国扩大内需、尤其是消费来降低中国的高额国民储蓄,进而减轻中美两国之间的经常项目收支失衡。   对于中国纺织品出口企业而言,这一协议消除了未来3年在第二大出口市场兼最大单一国家出口市场上的大部分不确定性,该协议签署之后中美纺织品贸易将取得比较平稳的发展,2009年协议期满之后发展将提速。   但协议签署实施并不等于中美纺织品贸易将就此万事大吉,在此期间仍然可能发生别的问题,新的潜在摩擦点如下:   1.反倾销。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》第15条规定,中国自入世之日起15年内其他缔约方可以不视之为市场经济体。由于美国几乎是最坚决地拒绝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,除非中国企业或者行业能够赢得对方的市场经济性质认定,否则他们在抵御美国反倾销措施时,多少会有几分像是被摆上砧板的鱼肉。   2.过渡期保障措施。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》第16条规定,中国自入世之日起12年内,其他缔约方可以对中国出口商品实施特别保障措施。   3.技术性贸易壁垒。这主要是关于环保技术标准的问题。   4.非法转口。贸易壁垒从来就是孳生走私的温床,由于未来3年中国纺织品对美出口受限,对于美国进口商而言,走私中国纺织品的利润率将上升,非法转口将受到激励。客观地说,对于海外客商名义上从第三国所下订单是否属于非法转口,中国企业既没有法定义务去查证,也很难查证,对于大多数涉足国际市场不久、经验欠缺的中小企业而言,要求他们具备鉴别表面合格交易是否非法转口的火眼金睛,更是强人所难;但按照山姆大叔一贯诿过于人却从不自省的作风,一旦非法转口达到相当规模,到时候他们多半会把这当作中方的“罪过”而大兴问罪之师。   此外,劳工权利、知识产权(纺织品技术专利和冒牌货问题)等问题也有可能在中美纺织品贸易中掀起波澜。   不仅如此,我国虽然与欧盟、美国相继解决了纺织品特保争端,但与其他一些国家的纺织品争端仍未解决,而欧盟、美国在我国纺织品出口市场中份额并不占多数。2004年,我国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出口总额888亿美元,其中对欧盟、美国出口额分别为108亿美元和91亿美元,合计199亿美元,占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出口总额的22%。如果我们沉迷于保住了1/3市场的成绩,却忽视另外2/3市场遭到的威胁,那就大错特错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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